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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巩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巩留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艾合拜尔·艾尼瓦尔
联系电话:13999571560
特别 告知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意向承租方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不了解我司收费标准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我司将按照约定处置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2.该标的物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卫生、管理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具备企业法人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以实缴为准,具备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须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文件,具备餐饮服务的合法经营资格。具备完整的集体用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日常运营管理机制(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材采购溯源、卫生消毒管理等)可提供书面文件。
4.企业须提供所有从事食堂工作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营资质满两年以上的集体用餐(团餐/单位食堂)证明材料(如过往合作协议、项目验收证明等);成交后必须签订服务承诺责任书,且提供管理方案及预防特重大事件处理处置方案(如医院遇到紧急突发情况时,承租方需联合联动做出停电停水生活物资的应急预案及备选方案,确保120人职工就餐和50人患者就餐事宜)。
5.承租方每年需对食堂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更换,符合上级部门检查要求;
6.意向承租方必须书面承诺,按照《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采购绿色无公害的食品原材料,保证所有就餐人员享受健康营养的食品。意向承租方需提供职工餐、患者餐、营养配餐(如治疗患者饮食、术后患者等)等差异化服务;具备餐食配送能力,满足住院患者、陪护、职工加班餐等饮食。意向承租方必须在以往餐饮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未拖欠员工与职工工资及薪酬待遇。
7.意向承租方供应菜品价格须比市场价低10%-15%之间,实行饭菜价格公开,设置专属公示栏,接受巩留县中医医院的监督。具体售卖价格需报医院审定后执行,调整须经巩留县妇幼保健院批准,不得擅自涨价。
8.意向承租方成交后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我院相关规章管理制度,服从我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我院会不定时不定期抽查、检查。如遇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9.意向承租方成交后不得将已经中标的餐厅承包租赁权转包,(相应的法律及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则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不得出我院招租面积外环境经营。场地内所有装修不可移动资产属于巩留县妇幼保健院所有,不得拆除运走,包括医院投入的设备,餐桌,餐椅。
10.必须严格执行巩留县人民医院餐厅的相关规章制度,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因餐厅服务质量,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原因出现的纠纷问颢.承租人需积极协调解决。如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未及时解决问题或造成医院不良影响,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如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投诉或食品中毒事件,医院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或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1.租金按年支付,不得拖欠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经营性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约定条款处置。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缴纳。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企业法人资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新市监规[2024]6号文件执行);
4、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3000元;
5、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当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租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1、缴纳:金额3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21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我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司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承租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承租合同的。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标的物为:车辆,废旧物资等,须后期拆除,清运的标的保证金不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为实现过户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在过户完成或安全生产拆除完成后,我司接到递交完成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司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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